为进一步规范我镇食品摊贩管理,全面提升食品安全监管水平,根据《广东省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》和《关于进一步落实镇(街)职责加强食品摊贩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》(江食办【2017】40号)的文件精神及有关规定,经镇委镇政府研究决定,设立赤水镇食品摊贩集中经营区,位置位于赤水镇永发路,划定1-10号摊位为食品摊贩集中经营区,经营时段:每天上午7:00-12:00,下午14:00-20:00.现给予公示。
公示时间五个工作日。
联系电话:0750-2577278
赤水镇人民政府
2017年11月13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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